《序章》 (第1/4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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刚睁开眼的那瞬间,我只觉得无b的饥渴。

因此眼前是什么东西我也没ga0清楚,总之有闻到温暖的血ye味道,抓了就咬。

直到对方身上的血ye完全被x1乾,一开始颇为猛烈的挣扎也渐渐平静了下来,最后静止不动。

我将逐渐冰冷的尸t丢到地上,瞥了一眼…

虽称得上结实却又乾又瘦,浑身破烂又脏兮兮的…运气不好,这一生的第一餐竟然是个流浪汉吗?正当我暗自庆幸方才因为太饥渴,并没有余力品尝味道时,阁楼下传来一阵细微的声响。

从流浪汉手上捡回随身携带的匕首,并用尸t身上的衣服稍微擦拭后,将匕首收进皮鞘内收回怀中内袋。

在下楼见刚刚那声响的主人前,我先花了片刻整理自己的思绪。

我是个x1血鬼,老家在东欧。

当时身为偏僻城堡的领主,在懒得跟别人争权夺利的情况下,我选择让巫师把我变成x1血鬼,而这在当时并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。

过了数百年,随着时代的变迁,城邦t制的改变,我乾脆散尽了部份家财遣散所有臣民,接着便一心一意在世界上游历了起来。

对於有着永生的我来说,数百年也只是眨眼飞逝而过,在世界上漫游到处都是新奇有趣的事物,然而近两百年来科技更是突飞猛进,在西元2000年之后全世界的先进与半开化国家都朝着同一个方向在发展。

这对普通人来说看似不错,但对我来说却不是什么好事。

每到一个新的国家,除了使用的语言与当地民情有些许不同,其他并无太大差别。满城市的大楼、路上奔驰穿梭的车辆,人人脚步急促的边讲行动电话…世界又开始无趣了起来。

日渐进步的科技还有一点对x1血鬼有些不利,那就是随处抓人吃食很容易引来麻烦,导致后来我乾脆戒了人血。许多科幻作品中总是将人类的血ye描述的多么甘美芬芳,对於x1血鬼来说是多大的诱惑;但老实说人类的血ye同其他动物并没有什么差别,甚至在现代人吃惯了大鱼大r0u和高油脂食物后,混浊的血ye着实另我反胃…在对血ye的认知上,人类实在是太看得起自己了。不过曾经身为人类的我还是稍微能理解,毕竟人类总是自大又自以为是的。

总之,我已经改以动物血维生很久了。况且虽然x1血鬼噬血,却不像普通的动物一般需要时常进食,偶而为之维持身t机能即可。而这也让我在沉睡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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